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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醫學工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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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商之器科技醫學工程研究獎學金」施行辦法

114學年度「商之器科技醫學工程研究獎學金」施行辦法

一、設立宗旨:
商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於促進生醫資訊、生醫電子、生醫影像相關領域之教育及人才培育之宗旨設立本獎學金,其目的為獎勵醫學工程學系(下稱本系)學生努力向學,並致力相關領域之研究,為社會培養優秀的醫工產業人才。

二、獎學金項目:

(一)、優秀博士生獎:
1.對象:本系生醫資訊、生醫電子、生醫影像相關領域博士班一年級學生,每年1名。
2.獎學金:每名10萬元,分兩學期發放。
3.評選項目:a.就讀博士前之學業成績表現(30%);b.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表現(30%);c.獲獎、榮譽表現(30%);其他特殊成就(10%)。

(二)、傑出論文獎:
1.對象:本系碩、博士班學生在學期間與指導教授發表之第一作者論文(不限生醫資訊、生醫電子、生醫影像領域),每年4名。
2.獎學金:第一名4萬元、第二名3萬元、第三名2萬元、第四名1萬元,於當學期發放。
3.評選項目: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發表之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表現。

(三)、優秀學士生獎:
1.對象:本系學士班二年級以上,前一學年度獲本校「學士學位班成績優良獎勵」或學期成績全班第一名之在學學生,每個年級各1名,每年3名。
2.獎學金:每名2.5萬元,於當學期發放。
3.評選項目:歷年學業成績單及本校「成績優良獎勵」受獎獎狀或名次證明書。領有傅鐘獎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

(四)、優秀學士生希望助學獎:
1.對象:本系學士班之在學清寒學生,每年1名。
2.獎學金:每名2.5萬元,於當學期發放。
3.評選項目:歷年學業成績單及全戶前一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或免繳稅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之相關文件或說明。

三、檢附資料:
1.「商之器科技醫學工程研究獎學金」申請表(表一)。
2.檢附符合上述申請項目之資料。
3.指導教授推薦函一份。
4.自傳及研究計畫(2,000字以內)。

四、申請截止時間:
於114年10月31日前將申請文件繳交至系辦。

五、評選辦法:
由本系及商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組成評審委員會於114年11月30日前完成審核,受獎名單公告於醫工系網站。評審委員會保有審查、退件之權利,可從缺。受獎人若因畢業、休學、退學或等理由離校,本系有權停止給付獎學金。